微资讯!快讯|王利明: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查处民事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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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1日,由新京报社、千龙网主办,新京智库、贝壳财经承办的“信心与繁荣——2023新京智库春季峰会”在京开幕。开幕式上,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表示,在办理有关企业家案件的过程中,应当严格依法办案,准确把握和应用宽严相继的刑事政策,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查处民事案件。
王利明表示,要落实“少捕慎捕”的刑事政策,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措施,对“滥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强制措施”“把民事纠纷刑事化”“搞选择性执法、偏向性司法”等行为应该严肃追责问责。
“特别是对新业态、新领域、新型交易的纠纷,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的界限,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来非法干预经济纠纷。在罪与非罪界限还不清晰的时候,还是要实行民法扩张、刑法谦抑,不要轻易动刑。”
王利明认为,在罪与非罪界限还不清晰时就动刑,不仅仅会使个人入狱,甚至其子女也受到重大牵连,家庭受到重大影响。如果是企业,可能一夜之间就经营不下去,甚至破产。它的影响是重大的。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,能够用民法来解决的这些纠纷,应该尽可能采用民事的办法。
(文章来源:新京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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